网站首页 会员风采 评优评先 网上服务 分会工作 报刊杂志 党的建设 表格下载
  欢迎访问淮安市建筑行业协会门户网站
协会概况
 
    协会简介
 
    协会章程
 
    组织机构
 
    入会须知
 
    协会文件
 
    协会业绩
 
 
 
  您的位置:首页 > 协会概况 > 入会须知

 

第九条  本会的会员为  单位会员  

第十条  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 、法人或者其他组 织入会  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  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 一 )拥护本会的章程;

(  )    在淮安市境内从事土木工程、线路管道、设备安装、建筑装修装饰、园林绿化、交通工程、水利工程、电力工程、消防工程、市政路桥、咨询监理、工程监督、混凝土、钢结构、电梯安装、建筑科学研究、勘察设计及建筑院校等相关企业、事业单位,以及具有社团法人资格,与建筑业相关的行业组织的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 

第十一条  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( 一 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  ) 由协会秘书处进行入会登记 

( ) 经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;

(  ) 颁发会员证并公告。

  入会后按时交纳会费:会长、副会长单位2万元/年;理事单位1万元/年;普通会员5000元/年。

如会员单位困难可向本会申请,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后可适当减免会费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十二条  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 一 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 二 )参加本会的活动;

( 三 )优先获得本会服务;

  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 五 )退会自由;

第十三条  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 一 )遵守本会的章程;

( 二 )执行本会的决议;

( 三 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  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
( 五 )向本会反映情况 ,提供有关资料;

( 六 )按规定缴纳会费; 

第十四条 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 , 自动丧失会员资格:

( 一 )无故    2    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 二 )无故    2    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;

( 三 )已不符合会员资格条件;

  )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

 (  )  违法犯罪行为

第十条  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  经理事会表决通过  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。

第十条  会员被暂停资格期间  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   权利 、义务中止;会员退会、 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 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 、权利 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
 

 



CopyRight?Huaian City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:淮安市建筑行业协会 
 电话:0517-83915162传真:0517-83915162 苏ICP备13014912号 地址: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55号房产大厦2楼 邮政编码:2230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