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会只吸收单位会员(以下简称会员)。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凡在淮安市境内从事土木工程、线路管道、设备安装、建筑装修装饰、园林绿化、交通工程、水利工程、电力工程、消防工程、市政路桥、咨询监理、工程监督、混凝土、钢结构、电梯安装、建筑科学研究、勘察设计及建筑院校等相关企业、事业单位,以及具有社团法人资格,与建筑业相关的行业组织的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,承认本章程,自愿申请参加,经批准可成为本协会会员。 会员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书,报常务理事会通过,由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,并颁发会员证书。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 (二)向本会反映企业和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,提出意见和建议; (三)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; (四)有优先获取得本会服务及信息书刊文献资料的权利; (五)对协会工作有建议、批评和监督权; (六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 (一)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; (二)维护协会合法权益; (三)积极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; (四)依照规定按时交纳会费; (五)关心协会工作,积极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交回会员证书。会员不履行义务或无故一年不交纳会费,视为自动退会。
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可采取警告、业内通报批评,媒体曝光等惩戒措施,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除名。 |